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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看点!河南唐河县法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2023-03-17 16:20:08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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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为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执行效率,压缩企业诉讼成本,创新开展“执行通知前置”+“移送执行”工作制度。2022年,该院裁判自动履行率达62.30%,名列南阳市基层法院第一。

什么是“执行通知前置”?是对于具有金钱债权给付内容的民商事案件,把执行通知嵌入裁判文书主文,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并注明逾期未履行给付义务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判决,让胜诉方尽快实现自身权益。对于没有及时履行的案件,将由法官直接移送执行部门强制执行。

这一举措对于急于收回债权的企业来说,打通了一条“立案、审判、执行一体化”的维权高速路。对于主动履行判决的当事人,法官可以为当事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对企业的诚信行为予以肯定,当事人可凭借该证明书在经营活动中获得更多政策支持。

民事裁判文书生效后,如果败诉方未按期主动履行怎么办?为此,唐河县人民法院出台了《院关于部分涉企民事案件直接移送执行的通知》,对当事人一方为企业的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判决一次性金钱给付且一审既未上诉又未主动履行的案件,不需当事人申请,承办人可直接将材料移送立案庭,由立案庭立案后进入执行程序,实现涉金融、涉营商环境案件“优先受理、优先移送、快速执行”的高品质诉讼服务闭环。

2022年1-12月份,该院移送执行案件达到100件左右,切实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提升了当事人的司法体验。2022年,唐河法院执行结案平均用56.15天,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执行通知前置”+“移送执行”机制的建立,一方面,使执行程序嵌入审判环节,提升了裁判文书的司法权威性,减少了执行案件文书送达环节,节约了执行时间及司法成本;另一方面也促使审判法官直接关注并跟进履行情况,有利于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帮助企业更快更高实现债权,促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实现了1+1>2的效果。(来源:唐河县人民法院 韩群长 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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