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蔡县:一幼童不治身亡 是否是非法行医?
2019-01-05 10:03:30 来源: 旅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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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接到新蔡县梁女士反映,称其女儿(两岁十个月)因感冒、发烧到新蔡县鑫源商贸城东北角郑继锋诊所就医,在该诊所自2018年12月20日至27日夜晚就诊,前期由郑继锋的妻子张某给孩子看病,但孩子病情始终没有得到控制(后得知其没有医师执业资格)。27日上午在该诊所输液5瓶,夜里郑继锋又给孩子打了一小支注射液。结果,28日早晨孩子浑身发软,意识不清,病情加重。

当日8点多带孩子到新蔡县人民医院门诊抢救,新蔡县人民医院门诊让立即转驻马店,但令人痛心的是,车刚走到新蔡县今是街道平铺西边,孩子就停止了呼吸,永远离开了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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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生前照片)

随后梁女士家属就立即报警,并返回郑继峰诊所讨要说法,同时向药监局、卫计委进行了反映。警察、药监、卫计等部门工作人员相继到达现场。

孩子的父亲展先生说:“当时,有一名穿卫计委工作服的工作人员(后证实是新蔡县卫计委艾防办副主任高立锋)来到诊所后,径直带诊所老板郑继锋上二楼偏僻处教其怎么规避风险,并给郑继锋支招,说对方到时候比如要20万,你就说三千五千(有视频、录音为证)”。

展先生称,诊所行医,应在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之下合法经营,但新蔡县鑫源商贸城东北角郑继锋诊所墙上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不是原件,且已过期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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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继锋诊所墙上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显示2011年底过期)

后经向相关部门讨要,对方提供了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证上日期虽然有效,但执业地点与郑继锋并不相符,执业医师照片也没有郑继锋其人。所以目前郑继峰开展诊疗活动是否合法合规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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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地址不符)

其次,事发后,经过查询得知,郑继峰妻子张某并没有执业医师资格,但在就诊中一直参与给孩子配药、看病,不仅在警察出警时郑继峰自己承认妻子张某给小孩看过病,并且现场目睹者及亲属均能作证,如此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

最后,新蔡县卫计委艾防办副主任高立锋跟郑继峰是什么关系?从目前职务上看,并不属于他的职责范围,但事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郑继峰支招,教唆郑继峰如何逃避制裁,突破公职人员职业底线,败坏公务员形象,高立锋此举是否涉嫌违规、犯罪?

原卫生部“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1〕169号)”文中第二条明确规定: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按照此规定,很明显郑继峰作为内科医生,并不能进行儿科范围内的诊疗。

针对此事,媒体于2019年1月3日,先来到位于新蔡县鑫源商贸城东北角郑继锋诊所,但郑继锋医生夫妇并不在现场,后通过郑医生在场的亲戚得到了电话,但与郑医生多次联系,均未接听。

随后媒体来到新蔡县卫计委办公室,当说明来意后,办公室刘主任以种种理由不接受采访,与其理论,则遭到刘主任称:“愿意去哪去哪”!人命关天的事,作为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不是积极应对,向前推动工作,而是用一句“愿意去哪去哪”应付了事。

对此,媒体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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